市立永豐高中 - 體育班

培育目標:

提昇人文、社會與科技的知能。
二、加強邏輯思考、判斷、審美及創造的能力。
三、涵養運動倫理,增進團隊合作與民主法治的精神及責任心。
四、強化自我學習的能力及終身學習的態度。
五、增強自我了解及生涯發展的能力。
六、深植尊重生命與全球永續發展的觀念。
七、增進競技體能及技術,提昇運動競技能力。
招生名額:
共招生61人,男女兼收。
專長項目:射箭、擊劍、劍道、桌球、田徑、跆拳道。
課程架構:
一、每週上課之節數為每天七節,共三十五節。
二、「綜合活動」必修但不計學分外,每節為五十分鐘。每週教學節數兩節,各校可因應實際需求,於每週兩節的課程中,安排各項綜合活動,如專題演講、社團活動等。
三、「語文」與「數學」應培養學生基本能力與興趣,作為支持其終身學習的基礎。
四、為因應學生性向、生涯發展取向之差異,各科均提供不同深度、廣度、與學習速度的課程。
五、「社會」與「自然」領域之必修部分以學科基本知識、技能為主,注重通識及對生命、人文與自然的關懷,俾有助於提昇終身學習之能力與興趣。
六、各科專業知識與技術,應於各年級課程中培養。各類別開設之科目及學分數,除各科課程綱要專案小組規劃之選修課程綱要外,亦可由各校成立之課程發展委員會,依各校經營理念及特色自行規劃。
七、一般課程健康與體育領域之必修「體育科」應選授普通高中體育課程內容,不得作為專項術科之一部分。
八、體育專項術科包括必修課程「專項運動體能訓練」及「專項運動技術」等二類;選修課程「體育專業」含運動應用英語、運動科學概論、運動人文概論、專項運動戰術與運用、其他彈性選修課程及競技運動綜合訓練,實際科目由各校依所設運動類別自行訂定,各類必修專項術科得在總學分不變下自行調整學分數。
九、體育領域選修課程「競技運動綜合訓練」不計畢業學分,於寒、暑假中實施,每學分不得低於十八小時,寒假以開設三學分為上限,暑假以開設六學分為上限,「競技運動綜合訓練」應完整記錄學生之學習情形,以做為綜合診斷學生學習結果與輔導之依據。
十、選修課程包括普通高中課程及體育專業課程,各校可因應實際需求,安排各項選修課程,惟所開設之課程,如非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所訂之必、選修之科目者,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。
十一、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50學分,包括:
(一)應修習總學分182學分,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50學分成績及格。
(二)其中,部定必修一般科目至少須80%及格。
(三)部定必修體育專業科目至少須85%及格。
(四)選修科目學分至少須70%及格,始得畢業。
畢業出路:
體育班以培育体育優秀人材及運動技能為目的,使能代表學校、桃園市、國家參加各項專長運動比賽,為個人、學校爭光,並輔導順利直升大學。
一、升大學方式:
(一)大學甄選入學招生(含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)
(二)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
(三)大學考試入學分發
(四)大學獨立招生: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士班單獨招生[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)、大學運動績優學生學士班單獨招生、大學及體育大學(學院)單獨招生[球類運動,技擊運動,水上運動,陸上運動,體育健康……等學系]
二、大學進路科系:觀光事業、餐旅管理、休閒管理、體育、運動管理、體育推廣、運動保健。
三、生涯發展:旅館餐飲管理人員、休閒遊憩管理人員、運動員、體育教練、體育教師、體育休閒事業經理、運動器材經營者。